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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城管局召开立法听证会 汇聚停车场管理“金点子”
2021-03-09 10:57: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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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记者 杨春阳 通讯员 宋玲 叶春

日前,市城管局召开《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12名听证代表各抒己见,为市区停车场管理建言献策。市城管局听证人员认真倾听并作回应。之后,将根据听证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进行完善。

重点讨论四条新增罚则

《条例》是在2017年我市出台的《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实施满两年后,依法进入立法程序。听证会重点对其中四条新增罚则的条款进行逐条讨论。

四条新增罚则具体包括:停车场经营管理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未按要求实时上传停车泊位使用信息至全市智慧停车信息系统;机动车停放者在免费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城市道路以外的公共区域临时停车泊位内持续停放机动车超过四十八小时;共享单车停放影响行人或者车辆正常通行、影响市容环境或者妨碍市政设施等。

除了以上四条新增罚则的条款,本次听证还就城管部门职能、电子支付平台推广、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要求、经营性停车场定价机制、看管责任、业主共有场地管理、公共停车泊位监管、地桩地锁处置代履行、收费票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10个方面的内容听取各位代表意见和建议。

建议降低最高处罚标准

听证代表围绕听证事项,畅所欲言。有代表认为,一些处罚金额较高,不利于具体操作,建议降低最高处罚标准;有代表认为,一些词语定义不明晰或难以界定;也有代表建议适当放宽处罚规定的时限;有代表则建议精简条款用词等。听证人认真倾听、详细记录,并解答回应。双方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和辩论。

此次听证会代表包括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停车场服务行业经营管理者代表、法律界人士、共享单车投放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立法听证会,赋予利益相关人表达诉求的权利和机会,使各方利益在立法过程中得到公正平等的反映。

《条例》立法涉及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事关城市形象,关系千家万户,是运用法治手段加强市区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提升我市停车场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改善市容和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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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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