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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骑摩托车上高速被处罚 民警提醒:省内高速“禁摩”
2021-02-22 14:14: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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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上午,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长深高速公路淮安段往南京方向1860公里附近时,发现三辆摩托车正穿插行驶在车道上,而一旁不时有大货车呼啸而过,情形十分危险。民警见状立刻通过鸣警笛、喊话,指示摩托车驾驶人到前方服务区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经询问得知,三人系某摩托车车友会成员,当日准备骑摩托车到南京游玩。他们考虑到春节返程车流量大,国道、省道车多易堵,走高速公路方便省时,于是寻机上了高速公路。

听到民警准备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处罚时,三人辩解说,以前,他们曾骑摩托车去过不少北方城市,一般都可以上高速公路行驶,只要不超速就行。此外,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没有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规定。

针对他们的说法,民警进行了普法教育:虽然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另外,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的道路状况、气候因素、设计标准等因素考虑,以及出于对摩托车驾驶人员人身安全的考虑,《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全挂拖斗车、轮式专用机械以及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因此,对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江苏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经过民警的教育,三人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骑摩托车的危险性,并保证不再骑摩托车上高速公路。随后,民警依法分别对三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并引导他们安全离开高速公路。■融媒体记者 王荣

通讯员 张加红

标签:高速公路;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法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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