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左文洁
淮安日报讯 “本中心决定对原告确认征地行为违法一案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你单位承办该案。”近日,清江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清援行政字[2020]第1号《指派通知书》,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清江浦区司法局试点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进入实质化运行。
前不久,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淮安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淮安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方案》,拟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将涉及土地房屋、劳动保障、城乡规划、公安、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行政案件纳入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为经济困难或者诉讼实施能力较低、且有合理要求及事实依据的行政案件当事人,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支持。
作为本次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单位,清江浦区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根据《方案》要求,尽快落实实施办法,让行政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为保障群众利益、依法监督行政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惠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