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储 君
记者2月16日从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出台十项措施,全面支持和帮助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健康发展。
此次出台的十项措施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本年度旅游业发展奖励补助、项目引导等,优化市级旅游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审核流程和兑现手续,尽快完成拨付工作,同时对为应对疫情、复工生产而新增的贷款,酌情补助利息;加快推进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的实施;强化金融支持,协调金融和保险机构,对中小微旅游企业的贷款审批,确保利率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对退单退款的旅游企业做到优先处理,应赔尽赔;加强政策宣传,让旅游企业对相关帮扶政策应知尽知,并协助其及时享受到各项扶持政策,强化企业税收减免、社保金缓缴等政策指导;减免企业房租,在鼓励业主(房东)适当减免旅游企业租用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的同时,通过市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对实施减免租金的景区景点等予以政策扶持,对积极参与防疫工作,提供资源保障的旅游企业予以重点补贴;鼓励市场宣传,对使用非财政性资金,自主在市外开展淮安旅游形象宣传的旅游企业予以补贴和补助;刺激旅游消费,通过加密旅游交通专线,鼓励各收费景区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实行免费开放,实行景区门票优惠、直通车票价补贴等措施,提振旅游企业市场信心;充实产品内涵,加快推进文化产品、演艺演出、非遗资源进景区;丰富旅游商品,协调各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乡村旅游区解决疫情期间农副产品销售难题,并在全域旅游集散中心等地设置展销平台,推动“淮味千年”“淮安有礼”“金金有味”等产品与旅游资源的深度融合;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开张准备,在确保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从综合管理、服务接待、游览组织、公共卫生、购物娱乐、餐饮住宿等方面入手,科学制定旅游企业有序复工工作指南,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统筹兼顾,做好疫情有效防控和企业有序经营。
据悉,十项举措将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