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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7月1日起调整
2019-06-27 11:20: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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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自7月1日起,我市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将作调整。这是昨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透露的信息。

  据了解,全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分步推进,近年来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由中石油、中石化通过陆上管道供应的25个通气省份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价格没有理顺,价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气。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深化,居民用气价格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2017年、2018年采暖季,国内天然气供应紧张,凸显了居民用气价格偏低的矛盾,各方面普遍认为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势在必行。

  2018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将江苏省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调至2.04元/立方米。2019年4月1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平稳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要求各地原则上于6月底前完成居民用气价格的疏导工作。

  根据国家、省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和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经测算并上报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进行适度调整:第一档调整为2.65元/立方米,第二档调整为3.18元/立方米,第三档调整为3.98元/立方米。同时,根据国家“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的规定,将原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调整为2.92元/立方米;对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和市总工会确认的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继续免费享受8立方米用气。

  据介绍,从全省气价水平看,本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市区居民天然气第一档气价仍将处于全省较低水平。相关人士分析,此次调整对我市居民支出影响较小,市区绝大部分用户在第一档执行范围,按每立方米0.25元调价测算,户均月增支3.45元;对超过第一档的用户,户均月增支10.5元,影响程度不大。■融媒体记者 唐筱葳

标签:居民;发展改革委;气价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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