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乡村治理基础不断巩固
建成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426个
■融媒体记者 刘海峰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农村党建“七个一”工程、乡村振兴“五型”头雁选育工程,全面推进村书记与村主任“一肩挑”。加强软弱后进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过硬。深入实施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改造提升两年计划。
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雪亮工程”建设,持续实施“技防监控村村通”工程,初步实现村民小组监控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和治安互助机制,累计注册平安志愿者31万余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文明城市创建为主要抓手,着力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创成全国文明村镇13个、省文明村镇86个。组织开展“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弘扬家庭美德,倡导美好家风,创成一批全国和省文明家庭和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大力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管理模式运作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426个,全市和谐社区建设合格率达92%。全面深化法治县区(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05个,建成率达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