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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扎实推进“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2019-04-01 10:31: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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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要认真吸取教训,巩固成果,从源头上杜绝‘大棚房’问题的发生。”3月29日下午,在已经完成清理的盱眙县李家花园“大棚房”原址,市长蔡丽新现场听取“大棚房”专项治理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进一步推动清理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巩固整治成效,这是继3月25日在涟水县现场督查“大棚房”专项治理工作后开展的再一次现场督查。副市长肖进方参加盱眙现场督查活动。

  去年9月全国、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全面排查,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市政府专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中,我市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市级负责、县级落实的责任制和以县区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的推进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信息日报周报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成立工作专班和法务政策组,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清理,突出城区周边、风景名胜区、各类农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做到逢区必核、逢园必查、逢棚必进,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截至3月25日,各县区(园区)上报排查设施农业94793个、面积97718.61亩,发现违法违规项目41宗。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市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书制度,逐宗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一项目一卷宗,严肃整治整改。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的耕地,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整改,彻底恢复耕地功能;对在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设施建筑,坚决依法依规拆除、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区分情况,过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规范。目前,41宗违法违规项目已完成整改、县级验收和市级复核,并通过省级抽验。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合理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的行为,严防擅自改变农地用途或变相用于其他经营。 融媒体记者 季明稳

标签:大棚;违规;整治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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