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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率先在苏北地区为流浪乞讨人员解决户籍和医保问题
2019-03-20 09:51: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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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淮安区长期滞留的74名流浪乞讨人员,由我市相关部门落实户籍,正式成为淮安市民。

  “这74名流浪乞讨救助对象在接受救助后,无法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和家庭地址,我们发布寻亲公告、报请公安机关采集比对DNA数据,仍无法核实他们的身份信息、查找不到他们的亲属线索,他们属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无户口人员。”淮安区救助站负责人介绍。

  既不知道原籍,又无法在安置地获得新的公民身份,不少流浪乞讨人员成为事实上的“黑户”,医疗、生活费用等都由各级救助机构负担,大大加重了救助管理机构的支出成本。“他们无法获得基本的医疗报销和最低生活保障,虽然获得了救助机构的基本救助,但这种最低限度的救助,与公民应享有的社会福利和保障权利还存在较大差距。”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周华表示。

  不久前,在淮安区救助管理站和淮安区公安分局的共同努力下,经过照片采集、信息上报、身份比对以及再次发布寻亲公告、信息录入审核等大量工作,这些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终于有了新身份。目前,我市正在草拟相关文件,对他们当中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属地供养范围,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文件出台后,这部分群体将由国家兜底,享受普通居民的社会福利和基本生活、医疗保障。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17年5月,我省首次为泰州20名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办理落户手续。此次我市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流浪乞讨人员解决户籍和医保问题,在苏北属于率先之举。

  日前,我市召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讨论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就长期滞留人员托养安置、街面巡查机制中的部门衔接、属地党委政府职能职责进行细化明确,进一步打通不同保障政策文件之间的壁垒,将流浪乞讨人员从巡查发现到救治救助、托养安置、财政保障等各环节工作写入政府文件,为流浪乞讨人员户籍政策实施提供依据。

  记者同时了解到,2018年,我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09人次,有效救助、寻亲、护送返乡665人次,救助、寻亲返乡成功率较上年度上升63个百分点,有效减少了长期滞留人员的产生。 ■融媒体记者 叶 列

标签:流浪乞讨人员;流浪乞讨;淮安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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