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淮阴区城管局召集辖区内零星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责任人,召开零星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会议。
会上,该区城管局对建筑垃圾运输提出明确规定:一是运输公司必须登记。按年度登记,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复印件、车辆协议副本、保险单等材料,公司车辆登记后原则上不接受更改。二是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相关用品。必须安装GPS、顶灯,车身喷涂公司名称及编号,配备覆盖材料,并在城管局拍照登记。三是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运营。运输公司不得私自接洽渣土运输业务,必须及时上报运输线路。四是运输车辆实行积分制管理。对运输车辆实行动态考核,对车辆不规范行为予以扣分并警告提醒,考核不及格取消年度登记资格,不得从事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事宜。
各运输单位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城管局管理,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建筑垃圾运输。 通讯员 汪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