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淮安讯(徐倩)“你数数,这是4万元!” 8月29日上午,淮阴区法院执行局里,被执行人杨某某边说边将现金交到张某某手中。
2018年1月,张某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将杨某某、于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杨某某、于某归还欠款6.7万元。但杨、于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今年4月,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某声称,申请人张某某的丈夫已经陆续从他手中拿走了4万余元,不可能再支付6万多的钱款。同时,杨某某还出示了有张某某丈夫签名的字条。
但是张某某却坚称此事她并不知情,她本人只收到最初的3000元利息。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耐心地和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析理,最终双方都同意各退一步,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杨某某一次性支付申请人4万元,此案了结。
8月29日上午9点半,杨某某将4万元现金交给了张某某,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