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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非标三(四)轮车交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2018-08-03 14:57: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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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交警部门最新的摸底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淮安市区市民拥有的非标(因不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不在国家工信部目录中)电动三(四)轮车达到22000余辆。而伴随着数量的不断增多,非标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交通事故多发,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去年全年,全市共发生涉及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交通事故180余起,近百人受伤,死亡3人。

  大多数电动三(四)轮车无法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

  7月31日上午8时30分许,一名中年女子开着一辆非标电动四轮车,沿解放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淮海南路路口。执勤交警很快将这辆电动四轮车拦了下来,让她先停到人行道上。“你为什么要拦我?”这名中年女子冲着交警说。“你这是非标电动四轮车,不能在主城区道路上路行驶。”交警当即指出了她的违法行为。

  然而,这名中年女士不停地问:“我是第一次听说不给上路?那为什么还给卖呢?商家告诉我能上路开,你们为什么不给上路?”交警耐心地向她解释,她购买的这辆电动四轮车并不在国家工信部目录中,属于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能够上路行驶。最终经过交警半个多小时的普法教育,这名女士才接受了处罚。“查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过程中,几乎每一次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要进行教育解释才行。”执勤交警告诉记者说。

  据交警介绍,市场销售的大多数电动三(四)轮电动车(如:“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以旅游观光车名义大量非法生产、销售,并宣称可以上道路行驶。这些违法生产销售的低速电动车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技术落后,防火性能差,在操作稳定性、制动稳定性、车辆碰撞安全性等方面与普通汽车有较大差距,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

  商家吆喝可谓天花乱坠购买使用人群涵盖老、中、青

  “看着商家把车一辆辆卖出去,越来越多的市民开上电动三(四)轮车,我们感觉到查处的难度越来越大,面对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峻。”该名交警告诉记者,从2013年开始,针对市区道路上日益增多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交警虽然展开了包括长效管理和集中专项整治在内的严管重罚,期间甚至1个月内以无证驾驶行政拘留十余人,但依然无法遏制住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在市区的不断增长。

  禁止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为了更好地进行有效整治,摸清市区这类车辆的真实情况,近日淮安市交警部门开展了一次摸底调查。最终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淮安市区共有4家生产电动三(四)轮车的厂家,252家销售网点,行驶在路面上的各类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达到22000余辆。“2013年时的调查数据是7000余辆。”一名参与了此次调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与2013年初以“红甲虫”为代表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同,经过四五年的发展,购买使用这类车辆的目的,从当初的非法载客,发展到个人代步出行、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等;购买人员也从非法营运经营者,发展到几乎各类人群,包括老人、中年、青少年各个年龄段。

  同时,为了推销自家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商家的吆喝也可谓天花乱坠。8月1日,记者来到东大街一处销售点。这里的电动三(四)轮车种类繁多,有普通电动三轮车加装车棚的、有直接整车出售的。整车中也有不同档次,有的空调、皮座椅等等一应俱全,甚至还有倒车影像雷达,犹如一辆小型轿车。价格方面,在数千元至三四万元不等。“就这配置,这个价格,你到哪去买小汽车啊!”老板热情地推销着。

  “这样的车能上路吗?不是听说交警查得厉害吗?”记者问道。“交警哪能全看到啊!你开的时候绕着交警走不就行了!”“再说街上(这种车)那么多,他哪能查得过来啊!”老板试图打消记者的顾虑。

  正在记者和老板聊天的时候,一对60多岁的夫妻走进店内咨询。交谈中得知,他们买车的目的是用来代步,买菜、逛街、接送孙子上学放学时用。在这对老人离开店面后,记者和他们闲聊了起来。当问到对这种车质量安全是否有担心时,两位老人都摇了摇头,“其他人开得不都好好的吗?能有什么隐患啊?”“再说,我们老年人,开得也不会快,能出多大的事。”

  连日来,记者询问多位购买骑行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市民,他们纷纷认为,以这种价格买到这样的车,已经很不错了,不会要求和汽车一样的质量。都是平时代步,开地比汽车慢得多,出事也不会是大事。

  “劣迹斑斑”危害大

  这些悲剧事故触目惊心

  开着这种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真的出不了大事吗?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去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三(四)轮车的交通事故180余起,近百人受伤,死亡3人。同时,由于该类车辆均未购置车辆保险,造成事故赔偿纠纷大量增多。

  “驾驶人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车辆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市交警支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闯红灯、走反道、行驶在快车道上、超速、随意掉头经常发生。尤其是老年人,大部分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较多。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三(四)轮车交通违法5000余起。

  去年10月份的一天,一位59岁的老人开着电动三轮车在市区路上行驶。前方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正拿着扫帚在路边扫地,这名老人的电动三轮车径直撞了上去,将小伙子重重撞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小伙子不幸死亡。“按照正常的赔偿标准,这一起事故医疗费用加赔偿,金额一般在80余万元左右。”事故处理民警告诉记者,然而,由于没有购买保险、肇事老人家庭经济也不宽裕,经过三四个月的协调沟通,最终老人家人勉强同意支付总共27万元的费用,分3年付清。

  同样的悲剧,在今年依然发生。今年5月份一天的早上7点,一名70多岁的大爷开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载着3名孙子孙女上学。在接近路口的时候,直接从快车道上左转弯,和一辆直行轿车相撞。爷爷和三名孩子被从三轮车上撞飞了出来,重重摔在地上。孙子孙女受伤,爷爷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从现场看,碰撞程度并不是太大,但由于电动三轮车防撞、防护设施差,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办案民警惋惜地告诉记者,如果老人遵守交通法规,如果电动三轮车防撞、防护设施好,悲剧或许能够避免。

  淮海晚报记者何剑峰

  实习生祖璇

  通讯员 熊盛荣 周纲 柴伟 徐乾

标签:行驶;交警;电动三轮车
责编:蔡俊宝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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