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记者 杨春阳
实习生 陈知闲 通讯员 许驼驼
天气炎热,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一旦发生火情,危害极其严重。根据近日我市出台的《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记者了解到,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机关、团体、事业等单位应按照《淮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设计、施工、管理或改造。
喷淋系统设在负一楼
清江浦区清江人家小区内有六栋楼,均是高层。24日上午,记者从小区北大门进入,右拐便来到2号楼的电动自行车地下车库入口。一米多宽的通道由两个光滑的斜坡和一个表面凹凸的斜坡组成,大约有20米长,就来到了负一楼的电动自行车车库。
车库墙体上装有声控感应灯,里面整齐地停放着近百辆电动自行车。“都是楼上居民的,停在这里不收费,还可以充电。”小区物业副经理戴家进告诉记者,自从2016年小区交付后,每栋楼的负一楼都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处。
每天上班,戴家进都要到每栋楼层负二楼的工作间巡查,保证喷淋泵处于正常压力值。这些喷淋泵保证了负一楼电动自行车库喷洒设备的正常使用,戴家进告诉记者说,“喷淋系统是开发商建的,喷头设在负一楼,半径1.5米设置一个。”记者看到,连接喷头的红色消防管道纵横交错地分布在车库的顶层。
每栋楼的喷淋系统,保证了火灾发生后能及时报警并灭火。“喷头内装的液体为酒精或煤油等混合物,它们的燃点低,一旦电动车充电时起火,温度达到燃点,喷淋系统会自动报警并进行喷水灭火作业。”戴家进介绍,两年来,尽管小区内负一楼车库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但依然要重视喷淋系统的维护。
无喷淋系统的,应配足灭火器
记者走访发现,我市很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虽然并不具备安装喷洒系统的条件,却也做到了很好的消防措施。
24日中午,记者来到清江浦区前进路教师新村。进门左拐,经过20米长左右的斜坡,就进入地下停车库。400平方米左右车库内停着百余辆电动自行车,很多处于充电状态,长长的电线连接着充电接口和电源,发出“呜呜”的声音。记者看到,灭火器两个一组,共三组整齐地安装在靠近出入口处的墙上。同时,墙上还贴有《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根据淮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月发布的《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其中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机关、团体、事业等单位应按照《淮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计、施工、管理或改造。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人员解释称,根据《技术要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的危险等级按民用建筑中危险级确定。设置在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设施。所在建筑已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当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