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40920153326.jpg
执结到位但不伤和气的“讲究人”陈瑞
2018-07-20 08:3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7月20日淮安讯(陈白羽 王淑臣)7月18日,农历“入伏”第二天,申请人孙某顶着炎炎夏日来到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认真负责”的锦旗送到执行局陈瑞手中。

  “我这个案子有三个被执行人,钱虽不多,但毕竟是楼上下邻居,面子上怪不好意思。我自己是做装潢生意的,平时工作很忙,陈瑞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偏不倚,认真负责,没接到他的电话我也不着急,但是只要接到他的电话,我就知道事情肯定又有新进展。”送上锦旗的同时,孙某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全靠陈法官耐心做了大量工作,钱要到了,还没伤了和气。”

  据了解,申请人孙某家住某六层楼小区中的三楼,2016年9月,突然发现家中房屋顶面大面积漏水,屋内许多部位的家装被不同程度损坏,他便赶紧联系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发现楼上三户共用的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楼上陈某家“水漫金山”,殃及自家房屋。

  物业公司将管道疏通后,孙某家虽未再漏水,但因此而造成的装潢损失全由自己垫付。他认为住在楼上的三家都应承担责任,便协商要求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最终未能达成意见。

  孙某将三户邻居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孙某家用的是单独排污管道,楼上三家共用一个排污主管道。三家虽都是正常使用,无人故意或存在其他原因堵塞管道,但排放废水中的生活垃圾进入主管道,日积月累后导致堵塞,负有共同管理义务,应共同承担责任,便判决三家各赔偿孙某3000元的装潢损失费。

  去年10月中旬,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陈瑞根据这起案件的特点,分别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其中住在四楼的邻居,因长期不住家中,人在外地,对自己要赔偿这笔损失心里十分不快。陈瑞从换位思考的角度,争取对方的理解,希望住在一栋楼里的几家人不要因为此事彻底伤了和气。

  “没有谁故意去破坏下水管,但孙家的确受到了损失。”陈瑞回忆起执行过程时说,“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我没有直接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反复把道理讲清,争取各家的理解。”

  孙某对执行的过程和结果非常满意:“后来我就接到陈法官的电话,说三家都已经把钱全部赔了。我自己根本拉不下脸面去追讨的钱,法院帮我要回来了。平时和楼上邻居们再见面时,大家也并没有觉得尴尬。”

标签:
责编:张良琴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