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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案件不是“沉睡不醒”,还可以“起死回生”
2018-07-06 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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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淮安讯(王淑臣) 前不久,在清江浦区法院执行局,当被执行人王某与担保人张某在和解协议上签下字后,申请人李某可算是松了一口气,追了四年的货款终于有了着落!

  早在2014年2月,法院对李某与王某买卖合同一案作出判决,要求王某在规定时间内把五万多元的货款付清给李某,王某并未按时履行债务。同年李某便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只执行到了2万元。

  此后,承办法官查封了王某名下的银行卡,然而没有存款,也没发现有其他财产。而王某换了联系方式,本人更是不知所踪。法院在穷尽手段查人找物未见结果后,按照规定,该案进入终本程序,案件管理系统每半年定期自动查控,但都未反馈到有效信息。

  今年4月,申请人李某找到承办法官,称已经与王某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执行。一个多月后,王某到法院来答应与李某协调解决办法,并承诺由在本市居住的一位朋友提供房产作为担保。

  当天,王某现场支付了1.8万元,答应余下的欠款分六个月全部还清。

  这起终本案件“起死回生”,让李某万分惊喜:“我当初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毕竟几年了也没要到这个钱。原来我以为终本案件就是法院不管了,甚至误会了执行法官。整个事情,让我对执行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终结本次执行,不是说法院不管了,不意味着执行终了,它是程序性终结和暂时性终结,而非实体上的彻底终结,法院一旦发现当事人财产,立即恢复执行。”承办法官再次解释说,“终本案件的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清江浦区法院以坚持长期查控和终本结案条件审核为着力点,对历年终本案件进行清理的同时,严把新收案件终本结案,最大限度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追求案件实际执行到位,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利。今年以来恢复执行案件288件,实结201件,实际到位2673.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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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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