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今年第二季度,淮安“12333”人社咨询热线来电126522个,较去年同期增长74.4%,平均每个工作日来电2040个。据介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转诊医疗待遇、生育医疗待遇等“老生常谈”的问题,仍然是市民咨询的热点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原有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于今年年初统一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因为时间较短,不少人对政策不是很清楚,所以打来电话咨询相关问题的人也比较多。”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做了回应。
据介绍,在门诊报销方面,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内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50%补偿(其中一般诊疗费补偿70%),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300元。除急诊急救外,未在首诊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补偿。
在转诊医疗待遇方面,按规定程序转诊,到市外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其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五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本市市直及市内其他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十五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二十五个百分点。
在生育医疗待遇方面,参加居民医保的女性居民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居民医保住院标准支付。
记者胡适之 通讯员胡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