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6日讯 昨日,清江浦区农垦丽景苑小区业主周先生(化名)致电本报记者反映,他所在的小区1号楼前的地下车库有一个车位被人搭建成了仓库,并且装了门上了锁,“泵房和一个消防栓也被圈进仓库里了,我们天天住得提心吊胆,万一出事了怎么办?”周先生说。
就周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随后前往农垦丽景苑小区进行了实地探访。
一进小区1号楼的地下车库,便发现了周先生反映的被装了门上了锁改装成仓库的地下车位。该车位位于车库入口处左侧第一个,仓库依车库东墙和南墙而建,与第二个车位之间用三合板隔开,北面装了门,已经锁上了。从门缝看去,里面堆满了杂物。周先生介绍,这个改造把地下车库的泵房圈了进去,一个消防栓也被圈进去了一大半,“万一着火了需要启动泵房、消防栓,还得撬门,肯定延误救援啊!”周先生担心地说。
随后,记者根据周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了改造车位的小区业主夏先生。
电话里,夏先生承认他把地下车位改造成了仓库,堆放了些装修剩下的杂物,因为知道仓库里有泵房和消防栓,为保安全,还在物业处放了一把钥匙,“这个车位是我从法院拍卖来的,如何用是我自己的事。现在城管已经介入了,拆不拆,我听城管的。”夏先生说。
随后,记者就此向小区物业求证,工作人员告知,他们的确收下了夏先生的一把钥匙,“不过前些天,我们接到了上级部门的整改通知单,已经在那边仓库门上贴过了。”
买下来的车位能不能私自改造成仓库?记者昨日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律师卞恒亮。
卞恒亮介绍,根据《物权法》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小区地下车位的用途是车辆停放使用,不能增加任何负重设施,不可以有任何搭建,不可以改变其用途。特别是搭建后的设施妨碍了小区公共设施如泵房、消防栓的正常使用时,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应对当事人进行劝导,由其自行拆除。如拒不拆除,可向法律部门申请,要求其排除妨害,“在发现小区有公共设施被侵占时,业主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防止效仿蔓延,保证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卞恒亮说。
记者伍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