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2日讯 “买了我们家的家具,付了一部分钱,还剩8000元不肯给!”这两天,从事家具买卖的陈春(化名)提到这事就生气。他告诉记者,买家起初是挑毛病,不肯结清尾款,现在直接“失踪”,联系不上了。
“做家具生意需要大量资金周转,每个客人送货安装后都这样不给钱,这生意就没法做了。”21日10时许,陈春向清江浦警方求助称,买家吴某在两个月前从他那里购买了一批家具,欠其8000元货款,相约在送货安装完成后结清,“但吴某总是挑毛病,迟迟不肯给钱”。汇通警务站民警初步了解到,在修理家具后,吴某也没有付钱,甚至把陈春的电话号码和微信都“拉黑”了。随后,民警主动联系吴某,并严肃提醒他,这个钱是肯定“赖”不掉的,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付钱要承担法律责任。吴某在电话中自觉理亏,承认存在这笔欠款,并承诺会在7月10日之前将货款结清。民警告知陈春,如吴某未按约定将货款结清,可保存好相应票据,走司法程序解决,警方也会提供相应的接处警记录。
按照陈春的说法,他一想到要打官司“头都大了”,觉得这个钱很难要回来。“这种事最好是去协商,因为打官司对普通市民来说确实有点费事,但遇到这种‘赖皮’行为千万不要怕,不行就打官司。”本报法律顾问卞恒亮律师认为,正因为很多市民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没有及时利用法律武器去维权,纵容了一些“老赖”。“其实,即便最后对方还钱了,大额的资金被长时间拖着,可能导致债权人又造成了其他经济损失。比如,债权人在维权时如果存在利息方面的损失,可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卞恒亮说。记者程凯 通讯员康雪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