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5日讯 “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随地吐痰;不准遛狗不牵绳、放任宠物乱排泄粪便;不准在等候服务时争抢、插队……”6月14日,淮安正式对外发布《淮安市民文明行为“十不准”》。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提升自身文明素质,今年3月下旬,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了市民文明行为“十不准”大讨论活动,在《淮安日报》《淮海晚报》等市主流媒体发布征集活动启事。在市民广泛征集讨论的基础上,梳理了市民最反感的20条行为,并于5月15-18日在“淮安发布”“无线淮安”“淮安网”“淮安圈”等多个平台发起了“@全体淮安市民,哪些不文明行为您最反感?赶快来投票吧!”投票活动,吸引1万余人关注并积极留言讨论,参与投票3300余人次。并在“淮安圈”“淮安零距离”“清江浦圈”组织市民发起《文明有礼,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等民间评议,引起良好反响。在参照票数排名以及以往发布的《淮安市民文明守则(试行)》《淮安规矩(讨论稿)》的基础上,梳理整合了10条市民最反感的行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杨恒忠介绍,此次公布的市民文明行为“十不准”内容,体现了四大特点:一是来自民间、体现民意。这次征集讨论的过程,可以说是淮安市民自我发起、自发讨论、自我提炼、自觉践行的过程。“十不准”每一条内容都是在广泛征求群众建议和意见后形成的,都是市民群众最真实的意见表达;二是突出问题、聚焦细节。“十不准”的内容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都是市民身边容易忽视的生活细节,也是广大市民最厌恶、最反感的行为,更是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陋习;三是结合立法,约束行为。为倡导和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淮安同步推进《淮安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市民文明行为“十不准”内容与《淮安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列举的9条重点整治的不文明行为基本吻合。今后,伴随着《淮安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我市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将有法可依;四是浅显易懂、易做易行。“十不准”的内容一共不到200个字,没有大而全的正面说教,也不是高大上的宣传口号,使用的语言都是群众的口头语、大白话,朴实无华,很接地气,让人一看就懂、很好记忆,也易于传播,更易于践行。
记者何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