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2日讯 仅仅只相差了2毫克,市民小宁(化名)就构成酒驾。而当天晚上他唯一接触过的含酒精食品,是蒜泥小龙虾。
6月10日晚上,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在淮海南路与武黄路路口例行酒驾检查。21时30分许,当小宁对测酒棒进行呼气检测时,测酒棒报警灯亮。面对着闪烁的测酒棒,小宁很无辜,再吹了一次,但测酒棒报警灯又一次闪烁了起来。“看到这个结果,小伙子开始急了,大声说晚上没有喝酒。”民警严永告诉记者,小宁承认的确刚刚从饭店吃饭出来,不过只是和朋友吃了几斤小龙虾。于是民警又拿来酒精测酒仪对小宁进行进一步测量,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8毫克/100毫升。
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为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仅仅只相差了2毫克,所以小宁并没有构成酒驾。”
针对这种情况,11日中午严永还专门找到了小宁吃饭的店家了解情况。据老板说,他们烹饪蒜泥小龙虾时每盆都会放两瓶啤酒。“小伙很有可能是吃了带有啤酒烹饪的小龙虾导致体内有微弱的酒精含量,导致测酒棒报警。”严永提醒市民,吃蒜泥小龙虾也要防止被测出酒驾。记者何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