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30日讯 高考和中考就要来了,全社会都在努力为考生们清除噪音,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据了解,不同的噪音类型,由不同的部门防治管理。如果遇到噪音影响到考生,市民应该具体向哪个部门来反映?拨打什么电话?
●临近高考,有些噪音会影响孩子们学习
29日凌晨5时44分许,在解放东路某中学,静谧的校园内突然来了一辆农用车,声音不大,但是发动机的响动已经影响到早早起床在操场上晨练和早读的同学了,正在备战高考的李同学报了警。
5分钟左右,淮中警务站民警赶到校园时,保安已经制止了农用车的“制噪”行为。按照程序,民警向李同学答复:这辆农用车是学校安排拖砖头进来的,但是学校指定的时间是下午5点,农用车主以为是早上5点,校园内有此类噪音,打电话给警察完全正确,如果方便也可以找保安处理。
据了解,临近高考和中考,淮中警务站接到的噪音求助警情翻番,集中表现在路边摊贩高音喇叭扰民、工地夜间施工、家庭装修噪音等情况。
29日下午,淮中警务站又接到一起噪音求助警情称,前进东路某小区楼下,有人跳广场舞。报警人张先生有些担忧,孩子马上就要参加高考了,噪音影响学习。“自从住到这里,除了刮大风下大雨,一年四季楼下几乎都有十来个人跳广场舞,音响声太吵人了,请你们警察来管一管吧!”张先生说。
记者昨晚10点16分接到家住清江浦区文华苑小区的顾女士电话投诉,称附近一建筑工地还在施工。晚上11点06分,顾女士再次来电称,施工还在继续,噪声非常大,部分居民被吵得无法睡眠。
●遇到噪音,可拨110或12345反映
记者了解到,不同的噪音类型,由不同的部门防治管理。如果遇到噪音影响到考生,市民应该具体向哪个部门求助?
环境噪音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这四类噪音分别由环保部门、城管部门、公安部门管理。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管理“交通类”和“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等噪音问题;环保部门主要管理工业企业、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边界噪声超标扰民等噪声问题;此外,打桩等建筑工地施工的噪声主要由城管部门负责管理。
按照规定,18时至次日8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不得进行可能产生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在其他时间内进行室内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围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各类扬声器、音响器材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相关建筑工地如需在夜间施工需要相关部门的许可。
据悉,遇到各类噪音的疑问,市民均可以拨打110或者12345进行反映。记者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