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30日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我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拓展深化
“阳光扶贫”监管系统
推进系统提档升级。完善纪委再监督模块,优化实时预警和任务清单推送、手机APP监督曝光在线预警等功能。建立精准脱贫退出机制,实现嵌入式监督和跟踪式监管。
督促系统实时运行。全面准确录入资金、项目等信息数据,并定期开展自查,确保系统数据实时、准确、全面。督促开设“阳光扶贫”窗口和村级查询终端,实现办事、监督一体化。
强化“五监督一曝光”。建立线上督办交办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强化在线预警,对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实施进度、收益分配等线上预警内容,实施线下重点督查。
扎实开展
扶贫领域专项整治
开展“四查四治”行动。整治资金滞留趴窝、贪占截留等问题;整治审批、招投标、验收、收益分配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整治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严不实等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审计。重点围绕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是否到位,贫困或脱贫情况是否真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问题,开展扶贫专项审计。
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选取省脱贫攻坚重点县区、扶贫工作重点部门、扶贫重点资金、扶贫重点项目作为巡察对象,重点巡察中央和省市委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扶贫项目建设和收益分配情况、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等内容。
快查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快查快处机制,优先研判处置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可提级查办。
持续发力
整治基层“微腐败”
深入治理基层“五长”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村长(村支部书记)、站长、所长、校长、院长等基层“五长”,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选择某一类对象作为重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针对突出问题,定向发力、精准整治。
开展涉农保险专项整治。聚焦涉农保险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2014年至2017年为整治区间,重点整治违规强行推销、违规投保参保、违规支出经费、违规理赔等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涉农保险领域的不正之风。
深化村级财务阳光监管。按照全市改革部署要求,县区上半年要完成村级财务阳光监管改革全覆盖任务。在坚持乡镇财政所管理资金、第三方代理记账、纪检审计监督基础上,督促做好村级财务阳光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监督、决策、建议权,从源头上堵住村居干部犯错误的机会。记者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