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元龙虾引发一场纠纷 民警调解4小时终和解
2018-04-25 09:3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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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25日讯 在饭店吃了35元的龙虾,结账时却被告知龙虾不在会员卡打折范围内,与老板沟通无果后,这名消费者选择了报警。民警从晚上8点多钟一直调解到晚上12点多,饭店老板最终同意可以少收15元,一场纠纷才终于化解。

  22日晚上,李先生一家和几个朋友在柯山路某饭店吃饭,他们先点了一桌菜,后来又单独点了一份35元的龙虾。晚上8点多,大家吃完饭,李先生准备付款结账时,饭店老板告诉他,后来点的35元龙虾不在打折范围内。李先生觉得十分奇怪,自己才在这家饭店办了会员卡,其他菜都能打折,为什么这份龙虾就不能?饭店老板则告诉李先生,会员卡只对他们先前吃的那一桌菜有效,而后上的龙虾不在打折范围内。李先生觉得十分恼火,在沟通无果后,选择了报警。

  清江浦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组织民警到达现场,在了解情况后,针对双方展开调解,但是双方都不依不饶。李先生认为自己在办卡时,饭店没有告诉龙虾不在打折范围内,上菜时也没有通知,到了结账时才告知,饭店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饭店老板则说,李先生点的那一桌菜属于一个套餐,后点的龙虾不在套餐内,所以不应该打折。在民警调解了近4个小时后,双方终于各让一步,饭店老板同意给这份龙虾减免15元,李先生听后也觉得比较满意,一场纠纷终于化解。

  记者 陈帅 通讯员 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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