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2018-04-19 09:5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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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19日讯 全年累计录入省平台行政处罚案件243件,居全省第一;“阳光信访网络时代的治理新路径”荣获2017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最佳案例”;金湖县创成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洪泽区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我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淮安”目标,坚持以法治规范发展、化解矛盾、保障和谐、促进各项事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创新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法治淮安、平安淮安建设,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我市群众安全感上升到95.7%。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创新“阳光扶贫”机制,13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45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实现脱贫;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达到96%;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去年,市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48天。

  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苏北五市率先成立市行政审批局,深化“放管服”,对阻碍创业创新的759份文件予以宣布失效和废止,创新开展“35745”审改专项行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一张网络管服务”,扩大不见面审批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台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据统计,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共计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402万件,办结402万件,办结率达100%。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出台省级重点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着力推动政策措施质效统一

  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建设,科学制定立法计划,确定3件地方性法规起草项目、4件政府规章项目、9件规范性文件项目。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去年,市政府出台《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两部政府规章,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和《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两部规范性文件,起草《周恩来纪念地保护条例(草案)》等三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突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16件,应予修改32件。

  积极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主动公布权力清单、职责范围等,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设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不同数据信息共享打通渠道、提供平台。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打击力度。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点”创建,实施“十百千”法制监督工程,对地税、食药监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

  依法有效化解矛盾争议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制度,市政府法制办“便民复议”被评为全市2017年度“101%服务十大品牌”。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考核,全市未发生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调解更好服务群众,2017年,全市受理行政调解申请21.0792万件,办理21.0236万件,办结21.0131万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全市矛盾纠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年共调解成功8.0053万件。记者孔雪 通讯员周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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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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