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新路径
中国江苏网淮安讯(盛杰)2016年7月1日,淮安市司法局成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通过调研摸底、细化方案、强化保障等措施,从监督主体、机制创新入手,探索出一条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新路径。
目前,市司法局已成功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53名,累计向检察机关选派人民监督员215人次,监督和评议检察机关案件办理84件,提出意见和建议9条,建议和意见被采用率达89%。
角色归位,打通权力闭环。“改革前,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实行监督,选谁来监督、如何监督,由检察院说了算,”市检察院从事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李荣华说,这一操作模式,势必使检察机关难免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的公平与实效。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人民监督员的选人、名额、管理、经费保障等权力被移交至市司法局,使监督与被监督实现角色分离。
机制革新,释放监督活力。自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设立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不再由检察机关自行指定,而是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或公民个人自荐,52名报名参选人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走访等程序,最终45人入选,考虑到个别县区没有人民监督员,应市检察院要求,去年又增选了8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实行监督,关键在人,在选人用人机制革新,”市司法局副调研员万大权介绍,53名监督员,按照个人经历、知识背景划分为“专家型”“经验型”“发展型”三大类,建立信息库,市司法局根据案件的影响大小和难易程度,采取随机抽选、每3人一组的办法,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监督。检察机关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予以落实和反馈,市司法局则对监督员监督效能实行监督、考核。
保障补位,推动履职担当。公示结束,颁发聘书当日,市司法局就组织了监督业务培训,随即又制定了一套完备的管理体系。来自市双拥办、被选任为人民监督员的张宾,对2016年8月19日举办的全市首批人民监督员聘任及初任培训印象深刻。他认为,人民选任办公室自成立以来,真正肩负起了“店小二”职责。除此以外,市司法局还通过积极争取,并在市政府、市财政局支持下,使人民监督员履职所需的相关工作经费得以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为激发监督员的主动性,该局专门出台考核办法,对人民监督员实行考核打分,评选出13名全市首届优秀人民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