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9日讯 王某贷款2万元,许某做担保。由于王某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债主只好将王某连同许某一起告到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中,法院找不到王某本人,也未能查控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许某强制执行。
4月4日下午,洪泽法院干警找到许某,传唤其到法院。许某认为,钱又不是他借的,他只是担保人而已,因此拒不还钱。执行干警准备依法将许某带离,此时,许某的女婿和亲家冲出来,阻碍干警将许某带走。他们一边拉扯还一边高喊“法院打人了”,引发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许某被带上警车后,这二人干脆一屁股坐在警车后面,阻拦开车。没办法,现场执行干警只好把三人一起带回法院处理。
经过批评教育,许某等三人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许某写下悔过书,他的家人主动到法院代为偿还了2.4万元债务。由于这三人抗拒、阻碍执行行为,洪泽法院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许某被罚款5000元,其女婿和亲家被处以拘留15日、罚款50000元的处罚。(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