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两法衔接”形成执法合力
2018-04-08 09:3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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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8日讯 “据统计,2016年8月以来,市公安局共接受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78起。经审查,立案173起,不予立案3起,移送2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8人,移送起诉95人……”为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和严格实施,防止涉嫌犯罪案件线索流失,最大限度地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打击不力等问题发生,自2016年8月以来,市“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对接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累计录入省平台243件案件信息,居全省前列,合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

  高起点、全覆盖——构建监督大格局

  2014年,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两法衔接”工作的基本制度就此建立;2017年12月,《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出台,进一步推进全市“两罚衔接”工作;今年初,《江苏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的印发,使“两法衔接”工作的程序要求和制度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

  同时,市检察院推动召开了由市政府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检察院检察长为副召集人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也相继成立相应机构,实现了食药监、环保、卫生、盐务等42个行政执法机关的全覆盖,构建了“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具体推进,纪检法制监督保障,各行政执法机关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目前,我市‘两法衔接’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推进、检察机关主办、执法部门参与’的高效运转格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施展告诉记者。

  建平台、促互联——建立工作新流程

  自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以来,我市始终把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用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的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县两级互联互通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

  随着信息共享平台的建成,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对经手的案件进行网上录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则各司其职,对该移送、受理、立案、监督的一一处理,真正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截至目前,我市信息共享平台已接入成员单位267家,录入案件6190件。2016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8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一批危害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案件得到有效监督和查处,办理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均居全省前列。

  抓重点、强督查——扎紧行政执法权

  “过去,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各成体系,面对行业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很多单位只有行政处罚权,往往处罚时忽略了嫌疑人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不能有效移交,出现有案不查、够罪不移、该立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一些危害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免于了刑事处罚。”施展告诉记者,随着“两法衔接”的不断完善推进,目前所有案件网上晾晒,对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不移送、应当受理不受理、应当立案不立案的问题,检察机关能及时监督,发现问题。

  我市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及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办6起污染环境案、4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护航生态环境发展。■记者费欣宇 通讯员汪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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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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