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8日淮安讯(王淑臣)多年来,清江浦区法院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作为体现司法担当、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抓手,强化联动,立足审判,多面普法,不断延伸服务视角,持续推进妇女维权工作。2017年,该院少年家事庭审理妇女维权案件七百余件,先后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淮安市妇女维权示范岗等称号。
特别邀请,共话春天的故事
春回大地,陌上花开。3月5日下午,清江浦区法院“家事法官会客厅”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全区20多名妇联干部踏着春天的脚步,如约而至,以座谈会的形式共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着力构建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联动机制,与妇联组织联调、与特邀陪审员联审、与基层妇联干部联动,形成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核心,诉前妇联与法援中心共同提供法律援助,诉中司法审判为主、妇联与民政组织调解为辅,诉后办案法官与妇联干部回访的‘立体式维权’。”颜赤院长在开场致辞中向大家介绍。
妇联干部在座谈会上有感而发:“参加妇联、法院共同打造的会客厅活动,让我们感觉回到了娘家,内心充满温暖感和安全感。在今后的妇女工作中,我们会更加注重情与法的结合,利用联动资源,关心关爱妇女,维护合法权益。”
区机关工委书记董芳、区妇联主席戴红萍、团区委书记陶颖、区总工会副主席唐晓旭等应邀参会的嘉宾们一致认为,这样的联席会,能够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更加具体明朗地了解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权益、人身权利等方面的困惑和难题,从而有的放矢地形成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合力。
精细审理,关注案件背后的实情
一起返还彩礼的案件让家事法官戚迎霞记忆深刻。男方范某与女方王某举行婚礼前,范某给王某彩礼现金4万余元,并购买黄金戒指、项链等。仪式举行后,范某去了山西工作,王某去上海打工并与范某母亲同住。2016年2月,二人在山西共同生活了几个月后又回到老家居住。王某因与男方亲戚发生不愉快,范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1万元彩礼。起诉时,二人并未领证,王某有孕在身。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两人虽未登记结婚,但女方怀有身孕,仍有与原告继续生活的愿望,也没正式分手,原告主张返还的彩礼数额不大。如判决被告返还彩礼,可能带来双方关系解除、被告成为未婚先孕母亲、孩子会成为单亲孩子等一系列影响,兼顾法理与情理,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出发,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戚法官说。
对于妇女维权方面的案件,清江浦区法院少年家事庭的法官们一直坚持精细审理,人性化审判,把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首要选择,在涉及财产问题上,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并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促进当事人修复关系,消除对立情绪,为当事人家庭和谐“多拉几个弯子”。遇到一些女性当事人遭受家暴的情况时,法院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她们架起一道安全护网。
深度普法,拓展法治宣教的路径
2016年3月1日,清江浦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发出了全省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2017年3月1日,该庭召开《反对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为最大限度地让妇女权益受到保护,让侵犯妇女权益的现象防范于未然,家事法官们既出实招,也出新招。在审判中,十分注重通过典型案例的审理,教育引导公众增强妇女权益保护意识。为了把这种保护意识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扩展开来,由清江浦区妇联、区法院共同打造的“家事法官会客厅”普法实践品牌应运而生。
张妈是个老实本分的退休工人,当“家事法官会客厅”活动开展到自家社区时,她积极抓住这次与法官免费面对面咨询的机会。听到法官讲述一个妻子和女儿同时遭受家暴,不堪忍受起诉到法院最终获得安宁的案例,她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湿红了眼眶。活动结束后,她单独和法官交流了自己的苦恼,原来她也有同样的遭遇。在法官的开导下,她意识到自己不能像过去一样忍气吞声,承受痛苦。最终她找了个机会和丈夫好好沟通一次,让丈夫从内心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法官当主人,群众是客人,现场交流互动,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家事法官会客厅’这个活动方式新颖,互动问题接地气,效果非常好,值得点赞!”在现场感受一次活动后,省妇联权益部长张丽娟这样评价道。去年,共有500余名基层妇女参与“家事法官会客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