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2日讯 近年来,洪泽区纪委采取三项措施,努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做好谈话前的沟通工作。加强与执纪审查部门的沟通,全面掌握案件来源、案件审查过程以及取证过程,认真查阅审查卷及相关资料,对案件的全部过程做到详细了解;加强同被审查人单位及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其工作岗位职责及其平时工作表现、工作作风。
做好谈话中的细节工作。在谈话过程中,尊重被谈话人,向被谈话人详细讲解权利义务事项,告知其有充分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谈话中被谈话人对党纪国法不了解或对案件审查有误解,甚至有偏激言辞时,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对无理取闹的,严肃批评教育,保证谈话顺利进行。
做好谈话后的回访工作。案件审理部门对受处分人实行回访制度,在其受处分后一年内进行回访。通过回访教育,及时了解被处分人对所受处分意见、所犯错误的认识和处分后的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洪泽区纪委审理案件278件,案件审结率100%,解除政务处分39人,恢复党员权利8人。
■杜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