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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开发区法院实行被执行人扫码缴款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1-19 16:53:00

  中国江苏网淮安讯(杨阳)2018年1月17日,对于淮安市开发区法院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因为从这一天起,在该院被执行人将通过支付宝扫码方式缴纳执行款,履行法定义务。

  该案的被执行人是个90后小姐姐,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需要向受害人支付赔偿款3万余元。经过执行法官的斡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就执行款数额达成一致,待到付款时,被执行人表示自己银行卡没有存款,钱都在支付宝里,而支付宝提现又需要时间。

  在以前,执行局的POS机只支持银行卡付款,按照工作惯例,为了促进款项当场兑现,保护执行法官苦口婆心才斡旋好的执行和解成果,一般由被执行人用支付宝将钱款支付到法院工作人员支付宝中,再由法院工作人员提现之后缴纳进执行款账户。因为没有票据,为了“说得清楚”,这些操作都要在执法记录仪的见证下进行,还需要工作记录予以辅证,不仅手续繁琐,也容易造成误会。

  可是今天不同了,执行指挥中心安装了最新的支付宝收款终端,集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社会主流支付方式于一身,更加方便当事人操作。在完成扫码、支付这两步简单的操作之后,被执行人支付宝中的款项可以直接进入法院执行账户,终端立即打印出“支付票据”,交付款人留存。整个过程透明、简捷且有迹可寻,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

  近年来,开发区法院主动拥抱新技术,着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推进网上立案、执法办案流程公开、网络司法查控等多项工作,让更多的群众可以分享到司法改革的“红利”。作为现在广泛使用的网络支付图腾的二维码,已经成为开发区法院的标配,2018年1月17日开发区法院史上被执行人扫码付款的这个“首次”,是“雏鹰的跬步”,那离巢的鹰,身下是万丈深渊,头顶是无尽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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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戚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