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成淮安农业发展新引擎
中国江苏网讯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至今年三季度,全市经农经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已达4208个,规模经营面积142万亩,其中已录入省级运行监测系统的3736个、农业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3137个。全市家庭农场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尤其是在农业的直接生产经营环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4%,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达86%,粮食收储现代化水平达83.6%。
规范管理引导健康发展
我市严格管理,切实规范家庭农场发展。出台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证书;印发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制定示范性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指导性制度,强化家庭农场日常管理。采取县区、市、省三级联创、梯次推进方式,开展各类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目前,县区认定示范家庭农场455家,市级认定示范家庭农场224家,创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98家。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动态监测,实行年度审查制度,共对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予以取消,对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报省提请取消资格。通过规范管理,促进了全市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扶持增强发展动力
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强化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扶持。市级每年整合涉农资金5000万元,重点支持、引导家庭农场等主体参与优质稻米、高效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和休闲农业“4+1”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市直各有关部门积极为家庭农场在登记、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目前已抵押贷款559笔,贷款额2.41亿元,较好地缓解家庭农场发展资金难题。指导县区围绕家庭农场需求,购置耕种、贮藏、植保、智能生产、烘干等机械设备,由县区通过招投标统一采购发放给家庭农场主,解决了家庭农场项目建设中监管、验收等难题,确保了省级补助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创新驱动提升发展潜力
实行家庭农场联合与合作发展,鼓励和引导以家庭农场主为成员,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合作,抱团闯市场,促进共同发展。全市新发展以家庭农场主为成员的合作社达90个。结合“4+1”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规划,突出粮食种植型、设施园艺种植型、水产(畜禽)养殖型家庭农场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每个市级财政扶持100万元。金湖县分区域合理规划布点,已经建成塔集镇沁园、银涂镇万丰和陈桥镇沿淮金线3个家庭农场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提高了服务区域内家庭农场能力。盱眙县在旧铺、官滩、兴隆等三个乡镇试点开展土地托管工作,服务区域内家庭农场。淮阴区创新土地耕作模式,由村集体领办成立村级土地耕作服务社,为家庭农场主提供耕、种、防、收等环节统一服务,提高家庭农场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