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区阶梯气量将调整第三档上调170立方米
2017-10-11 10:3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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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我市已经下调了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将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

  据介绍,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结合市区冬季居民用户采暖需求,第三档气量由年55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年720立方米以上;增加困难群体用气优惠气量,对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和市总工会确认的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享受天然气优惠由5立方米提到8立方米。

  据了解,目前我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气量为年30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为年300-550立方米,第三档为年550立方米以上。三档气价按1:1.2:1.5比例安排,第一档2.4元/立方米,第二档2.88元/立方米,第三档3.6元/立方米。

  此次第三档气量的上调,其实扩大了第二档阶梯气量的范围,可以降低市区部分用气较多住户家庭的生活用气开支。

  例如,如果某户家庭的年用气量为720立方米,那么这户家庭今年的天然气费用就为300*2.4+250*2.88+170*3.6=2052元;明年阶梯气量调整后,这户家庭的天然气费用则为300*2.4+420*2.88=1929.6元。调整后,在同样的年用气量下,这户家庭可以节省122.4元。

  此外,我市已经下调了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主要涉及市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市区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市区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原为3.80元/立方米,现调整为3.676元/立方米;市区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原为3.30元/立方米,现调整为3.176元/立方米。以上均为最高限价,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据介绍,此次价格调整,是为了鼓励天然气经营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的工业用气大户实施价格优惠,降低这些工业用气大户的用气成本。

  据了解,市物价部门将督促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对于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淮海晚报记者包顺宇通讯员殷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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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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