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被表彰为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
中国江苏网9月7日淮安讯(李海燕)近日,洪泽法院被淮安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洪泽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于2015年成立少年家事庭,专司婚姻家事和青少年犯罪的审判工作;联合公安、妇联等出台《关于建立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形成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模式。
今年来,洪泽法院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的家事类案件290件,通过设立离婚“冷静期”,引入家事调解员、调查员等,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我反省、相互谅解,修复受损亲情,受到了良好效果。该院还注重青少年罪犯的感化挽救,在“圆桌审判”基础上,通过电话约谈、家庭走访等方式,对未成年犯进行帮扶教育。2016年,该院对15少年犯进行集中回访,组织他们参加公益劳动,为1名少年犯发放救助资金2000元,为3名留守儿童送去慰问金6000元。
该院每逢妇女节、儿童节、国际家庭日等节日,都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普法宣传活动,在妇女儿童保护方面成绩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