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管镇法庭现场调结民间借贷纠纷案
中国江苏网8月3日淮安讯(费尤祥、种皓)盱眙法院管镇法庭受理的原告刘某某与被告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审理阶段后,由于被告是船民无具体住所,应诉材料不能有效送达,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参加诉讼,但是被告一再以有事为由拒不到庭。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胡迎阳庭长另辟蹊径,抽出专门时间到境内所有民用船停泊点进行查询,7月31日上午,胡庭长一行终于找到魏某某的船,但发现魏某某并不在船上,经打听得知,魏某某晚上会回到船上睡觉。8月1日早上5点半,胡庭长又带领两名书记员赶到魏某某的船上,此时魏某某正躺在船舱板床上。胡庭长说明来意,并耐心劝说,最终魏某某同意还款并现场与原告签订还款协议,此案顺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