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建议”推动“建设”——淮安两级法院司法建议工作侧记
中国江苏网7月17日淮安讯(赵大为 任本成)7月11日至12日,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表彰会在淮安召开,淮安4篇司法建议入选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省高院副院长李玉生对淮安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淮安两级法院不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的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及相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近三年共发出司法建议近千件,其中回函表示接受或采纳法院司法建议的422件,转化成规范性文件或规定性措施的117件。
一则司法建议就是一剂化解矛盾的良方
“开庭的时候,来了一百多号人旁听,当事人很多是残疾人,说到激动的时候就挥舞着手中的拐杖……”说起这件一年前审理的涟水天伦公司与袁某等人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淮安中院民三庭蒋同宝法官记忆犹新。
2012年,天纶公司因故停产,并通知公司所有工人放假等待上班通知。第二年年底,该公司营业期限到期,不再经营。先后发生工人状告公司的案件五十多起,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等,经过仲裁和一审判决,工人均对裁判结果不服,案件上诉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些工人大多是残疾人,他们的诉求不仅仅是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还来源于对未来生活的深深担忧。而公司一方已经停止经营,在经济上也有较大负担,对有效处理该批纠纷缺乏动力。
显然,单靠法律已经很难真正解决双方的问题。法官们一边认真梳理双方诉求,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另一边向当地政府提出“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与涉案企业的沟通协调”的司法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民政部门、劳动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介入案件的矛盾调解,搭建起多元化矛盾化解新机制。这些举措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任,该批案件得到协调处理。
近三年,淮安法院有558件司法建议是从个案中发现,其中协调处理案件的130多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没有发生一起信访投诉案件。
一则司法建议就是一张服务发展的名片
“司法建议就是一张名片,让我们看到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热心。”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视察室吕成干处长与淮安中院民二庭孙宪腾庭长就加强和完善法院特快专递投递工作交谈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中,法官们发现金融机构并未重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工作,这不仅让案件诉讼后难以寻找当事人,而且加大了金融风险。吴志伟法官向相关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发出完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程序的司法建议。收到该份司法建议后,金融监管部门专门召开专项研究会议,研究制定了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并下发通知在全市金融机构范围内推行该制度。
在审理一系列银行卡被盗刷引发的纠纷后,淮安中院民二庭法官刘弘及时向淮安市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提升银行卡卡片安全性能、提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准入标准以及加强对银行的监督管理的意见,淮安市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各银行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仔细研究和学习,及时发布安全预警提示,加强对银行工作人员的培训,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银行卡盗刷问题。
一则司法建议就是一块服务大局的砖瓦
2016年,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征收决定案件过程中,发现征收决定涉及淮安市不可移动文物“泗阳公馆”和“义顺巷民居”,这两处文物虽然还没有定级,但是已经经过批准并且挂牌,应当参照市县级文物进行保护。“泗阳公馆”部分产权人已经与征收人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义顺巷民居”的四产权人均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调研,淮安中院行政庭向多个部门发出了“征收过程中按法定程序对文物进行保护”的司法建议,希望对于征收范围内的文物依法做好规划和保护工作,尽可能通过修缮、整理等方式使其融入到特色街区项目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文物的破坏。这份司法建议用充满感情的语言写道:“淮安作为运河之都,是历史与现代相融合的城市,在做好现代城市建设的同时,也要注重历史文物的保护。”
司法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今,淮安拆迁工作中已经将文物保护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拆迁示意图上清晰地标出文物图样。
淮安中院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一些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存在行政行为不规范、有瑕疵等问题,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将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反馈给有关行政部门,积极引导将法律价值导向引入社会管理创新。近三年,淮安全市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有18件被上级机关转发,21件被党委、政府领导或上级法院领导指示落实,去年淮安中院行政条线2则司法建议被省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