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出台聚焦富民“18条”
中国江苏网7月1日淮安讯 昨天下午,淮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政策解读。为打好聚焦富民主攻仗,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意见”。该“意见”于5月31日经市委七届三十五次常委会审议通过,6月13日印发。
关键词:收入增长
“意见”第1条主题为“推动收入经济同步增长”。总体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居民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0元左右,农村居民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20000元左右;提出居民收入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05:1以内;到2020年,全市48万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全部脱贫,共建共享的格局基本形成。
关键词:就业创业
推进就业创业方面包括突出重点人群就业、推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等4条意见。具体政策上,以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例,“意见”提出对到县(含淮阴区、淮安区)以下(不含县(区)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鼓励在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关键词:产业经济
发展产业经济方面,包括做大特色产业、发展农村新经济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3条意见。具体政策上,一是提出通过加快“4+2”工业特色产业、“4+3”现代服务业和“4+1”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居民收入。二是提出加快发展农村新经济,如重点鼓励和扶持经营规模在100-300亩的家庭农场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等。三是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规范服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
关键词:扶贫脱贫
扶贫脱贫方面包括实施“阳光扶贫”工程、完善资金扶持政策和深化挂钩帮扶机制等3条意见。具体政策上,以完善资金扶持政策为例,各类涉农资金将向省重点帮扶县区、重点片区和经济薄弱村扶贫项目建设倾斜,市级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地向重点片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倾斜。2017-2019年,在2016年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再追加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县区安排每年再追加安排不低于2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
关键词: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方面,包括推进参保扩面、逐步提高待遇标准和持续推动收入增长等3条意见。具体政策上,如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参保人员全覆盖”转变;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医保待遇标准;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居民提高租金收入水平,支持利用存量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等。
关键词:富民服务
富民服务方面,包括继续实施财税优惠、释放担保政策效应和优化创业环境等3条意见。具体政策上,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全市设立创业引导资金4000万元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积极兑现补贴资金;鼓励各地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不低于3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到3年等。同时,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
(江安 包顺宇 黄兵号 张颖 顾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