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90后小伙“以贩养吸” 男友贩毒女生“护送”
●90后小伙“以贩养吸”,被判三年
19日下午,在清江浦法院第六法庭里,戴着手铐的被告人葛某不时地回头看看泪流满面的母亲。
1990年出生的葛某,2015年染上毒品,并在当年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四日。2016年12月17日中午,葛某在市区某酒店门口以800元的价格向王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2袋,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随后侦查人员在其身上搜获白色晶体5袋共重2.89克,经鉴定均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据葛某交代,2016年4月至10月期间,他多次向王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4.06克。
在庭审中,葛某对于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自己平日里也吸食冰毒,他从上线处低价购得冰毒后,再高价卖出去,自己留一部分,以贩养吸。“我料到会有这一天,但没想到这么快。我对不起家人,出来以后一定好好改正,好好陪家人。”
清江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葛某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7年6月26日是第三十个国际禁毒日,此次禁毒日主题是“无毒青春,健康生活”。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清江浦法院和淮阴区法院分别在19日下午和20日上午,开庭审理了两起贩毒案件,两名被告人均是90后,法院希望借此呼吁市民,尤其是年轻人,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男友贩毒,90后女生“护送”冰毒走了200米
“我不知道”、“忘记了”,20日上午,淮阴区法院第三法庭内,被告人殷某回答最多的就是这两句话。庭审中,她觉得自己没有犯罪。
殷某,1992年出生,原本是个漂亮的女孩。但长期吸毒的她,容貌和几年前相比已经判若两人。2014年至今,她曾3次吸毒被抓。
2015年春节期间,殷某因吸毒结识了秦某(另案处理),并成为男女朋友。秦某不但吸毒还贩卖毒品。今年3月2日下午,秦某联系好买家,准备出售25克冰毒给吴某。因为担心吴某抢货不给钱,秦某让殷某帮其携带毒品,从两人所住的宾馆到交易地点,一共200余米,殷某携带毒品一路跟着秦某。待秦某收到钱后,殷某再将毒品交给对方。
秦某被抓后,殷某也在老家被警方带走。
在庭审中,殷某称,她就是“简单帮忙运了一次货”,本以为没什么。但公诉机关表示,殷某伙同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与他人共同犯罪,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考虑其不懂法,被别人利用运了一次毒,本来应判处至少7年以上有期徒刑,现降一档,建议法院量刑在3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公诉人指出她的行为属于从犯时,殷某吓得泪如雨下。
当法官问其年纪轻轻,为什么会染上毒品时,她坦言,“因为周围有认识的年轻朋友在玩,觉得好奇,就和他们一起玩了,没想到一沾上就离不开了。”
本案主审法官王丽静表示,我国《刑法》对于毒品犯罪,向来是严厉打击,帮助贩毒行为也一律认定为贩卖毒品,并且不管是贩卖0.1克还是100克,都构成贩卖毒品罪,至少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
■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