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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调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6-15 15:21:00

  中国江苏网讯 6月14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召开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对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调整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和解读。

  据了解,本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调整的背景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停车收费政策最新要求,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体系,并利用价格手段合理引导公共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各类资本建设停车设施,增加停车泊位有效供给,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和公共道路资源的有效利用,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促进停车行业健康发展。

  亮点一:重新划分区域,差别化收费更为科学

  由于城市的快速扩张,政府搬迁、城市综合体的不断涌现,原先分两类区域而制定的收费标准,在近年来的实际运用中越来越难以缓解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重新划定区域已成必然。

  新政中,改两类区域为三类区域,同时适当提高一类区域及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标准。以一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小型车计次收费为例,收费标准由每次6元调整为每次8元,远高于同类区域室内停车收费标准(4元)。

  亮点二:适当扩大价差,“两难”矛盾有望缓解

  新政中,计时收费将计费单位半小时改为一小时,同时对道路停车泊位、医院停车设施等超过一定停放时间后,实行累计递增收费的方式计费。以一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小型车计时收费为例,收费标准由每半小时3元调整为首小时6元、首小时后每小时递增1元。由此,进一步优化差别化价格政策,加快停放车辆流转速度,防止并减少道路拥堵状况。

  亮点三:创新管理模式,区别公示停车场所

  本次政策调整,根据投资主体和经营特征等因素,对不同类型的停车服务场所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同时,为便于市民辨识停车场所类型,市物价部门根据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将停车场公示牌分三种颜色,具体是:政府定价的停车场采用蓝色公示牌,政府指导价的采用绿色公示牌,市场调节价的采用黄色公示牌。

  亮点四:完善收费政策,特殊停车单独制定

  原先的医院等事业单位停车收费按公共停车场的60%计费,实际收费过程中难以操作,一是税务部门没有0.5元发票;二是增加了找零麻烦,以致于价格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新政中,医院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延长免费停放时间,不分区域单独制定标准,并设定最高限额。以二类区域小型车为例,原医院收费标准每半小时0.6元调整为每小时2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递增1元,最高限额每天15元。由此,进一步优化收费政策,加快车辆流转,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亮点五:扩大优惠力度,价格惠民充分体现

  新政中,各类停车设施对执行公务且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明显标志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等应当免费。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各类停车设施免费停放时间均从原先的10分钟延长至不少于20分钟,医院等配套停车设施服务收费仍保持低水平,车辆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不少于30分钟。 另外,上述停车设施对残疾人合法驾驶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对新能源汽车停放实行减半收取。对于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泊位面向小区居民停放收费采取包月形式收取。(姚凤雷、黄兵号、江琴、殷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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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