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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清江浦法院迎接“世界环境日”之案后回访

来源:   2017-05-24 09:27:00

  中国江苏网5月24日淮安讯(王淑臣) 事件回顾:2016年12月8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在洪泽区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9名被告人因在洪泽湖捕捞和买卖螺蛳获刑。一起非法捕捞案件,不仅让19位被告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给他们和其他渔民上了一堂终身难忘的法治教育课。但是,在清江浦法院环资庭法官们的心里,法护淮安蓝,不仅需要及时亮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利剑,还需要对案中被告人更深层次的走访关心,传递善念和温暖。

  送礼:生活需要柴米油盐

  5月19日,此时仍是洪泽湖的禁捕期,不能下湖捕捞,渔民王某像往常一样,和兄弟在自家渔船上休息。去年因为非法捕捞小螺蛳,他被判了缓刑,现在刑期已经结束。不过这天上午,小渔船一改往日的平静,迎来了几位特别的客人——正是小螺蛳案件的审判长,清江浦法院副院长朱希军一行。

  从淮安市区驱车半小时、再坐汽艇在湖面上颠簸半小时,19日上午,在清江浦法院副院长朱希军的带领下,环资庭庭长蒋国莲、邢一庭庭长冯建东等人来到水波荡漾的洪泽湖水上渔村。当靠近王某家的渔船时,大家立刻忙着把带来的大米、食油和电陶炉等生活必需品搬了进来。

  几天前便听说法官们要再来家里看看,这次没有“犯事儿”的兄弟俩,再也不像上次那样害怕和担心。他们满脸笑容,热情友好地欢迎大家的到来,看着法官们顶着太阳送来礼物,显得有些过意不去。大家坐在桌前拉起了家常。

  “我们这次来看看你们现在生活得怎么样,禁渔期有没有找到适合的事情做做……对你们几位判后表现较好的人员,我们今天特地带了一点生活必需品。”朱希军副院长亲切地询问着,脸上写着温暖,眼神透着关心。

  “去年因为抱着侥幸心理,禁捕期还去捕捞螺蛳,给大家添了麻烦,我们自己认识到了错误,再也不会非法捕捞了。”两位渔民黝黑的脸庞露着愧疚的笑容,“生活将就着过吧,禁渔期我们会到岸上再找点别的活干,补贴些家用。”

  法律是冰冷的,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一次充满善意的案后回访,法官送上力所能及的关心,聊一聊柴米油盐的琐碎话题,让曾经犯过错的人从内心觉醒,法律也瞬间被赋予了浓烈的温情色彩。

  普法:不可逾越法律底线

  从王某的渔船上下来,大家又赶往另一位渔民家里,随后前往洪泽湖畔老子山镇新滩村村部。在渔民家里,朱希军副院长除了了解和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还不忘及时地强调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认识字的渔民,发一些法律宣传资料,不识字的,就耐心地宣讲一些“不可为”的规定,并且鼓励家里有文化基础的人主动成为法律宣传员。

  在新滩村村部,法官们还和洪泽湖渔政大队执法人员一起为十几位渔民上了一堂直接、简明、轻松的环境保护法律课,针对洪泽湖渔区的实际情况,把单调的法律知识转化成生动的交流语言,“我们不但要自己懂法,还要让身边的亲人、邻居知法懂法守法,让下一代从小就敬畏法律。”

  普法永远没有终点,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法官们总是带着极大的耐心反复讲解,并且积极换位思考,帮助他们找到更多的途径来知晓法律要义,从而不断转化为共识,让自己的活动自觉处于法律框架之内。

  善念:融汇环境保护共识

  朱希军副院长在与新滩村朱书记交流中特别强调,希望村干部能够为渔民们更多地提供就业谋生的机会,多搭建一些外出闯拼的渠道,鼓励渔民朋友在禁捕期内勇敢走出去。“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的母亲湖有喘息的机会,共同保护生态平衡。”这是一种善意的建议和期望。

  在案后回访中,大多数渔民表示现在知道禁捕期内各种规定,他们不会铤而走险。

  在渔民相对艰苦的生存状态下,生态文明如何才能不让步于物质的索取,这是一个深刻而沉重的话题。清江浦法院在审理环境保护类刑事案件中,不仅没有与当事人站在利益对立面,反而建立起一座连心桥,通过案后回访的形式让联系渠道更畅通。

  虽然洪泽湖水域辽阔,资源丰富,但如果不注重环境保护,任意索取,终将会打破平衡,甚至满目疮痍。当前,打击环境保护类违法犯罪行为形势依然严峻,但是大家坚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保护环境,依法捕捞的理念从影响一个人开始,到一个家庭、一个渔村、直至一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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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戚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