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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周起这20条道路违停罚单城管开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5-12 17:25:00

  中国江苏网讯 5月9日,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她停在大治路上的车被贴了类似“罚单”的东西。“我将车停在路边办了个事,回来发现有一张粉色的纸张贴在车窗上,我还以为是交警部门贴的违停罚单呢,但仔细一看是城管局贴的文明停车友情提醒告知书。”对此,张先生很不解,“城管部门也贴违停罚单了吗?”

  昨日,记者了解到,从下周起,同交警部门一起,城管部门将对20条道路上的违停车辆进行处罚。

  张先生车窗上的告知书

  20条道路进行前期宣传

  记者看到,张先生提供的“文明停车友情提醒告知书”为粉色纸张,上印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划定区域内机动车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93条的规定,您的行为已经涉嫌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车!请将车辆停放到附近停车场所或合法划定的道路泊位”等信息,落款为“淮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了市停车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管部门将对20个路段的机动车违停进行处罚。

  “从本周开始,我们在20条支小道路上进行前期宣传,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张贴‘文明停车友情提醒告知书’”。该中心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晓东说。

  下周将开始正式贴罚单

  据了解,这20条支小道路主要分布在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范围内,从下周起,城管部门将负责对这20条道路上的违停车辆进行处罚。包括:圩北路、杏园路、清河北路、清河路、环宇路、中经路、大王路、拥军路、人民北路、开元路、大同路、大治路、环城东路、新民西路、新民东路、石桥路、纬一路、威海路、珠海路、云林路。

  那么,城管部门可以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吗?“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淮安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淮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张晓东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还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为,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记者 杨春阳 通讯员 陈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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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