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江浦法院为一份《司法建议书》答疑解惑
中国江苏网5月11日淮安讯(陈雅芹)5月10日下午,清江浦法院行政庭来了三位特别的“客人”。淮安市人社局三位同志就该庭向其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书》中提到的问题,前来法院与法官进行研讨交流。
4月10日,行政庭向市人社局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在该庭审理的赵某某诉淮安市人社局、第三人和夏(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撤销《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一案中,合议庭认为市人社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但是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形式上不够严谨、规范,故向市人社局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当事人投诉之日起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办理,以体现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在双方讨论过程中,行政庭庭长为对方耐心解疑释惑。人社局同志表示,针对法院《司法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省人社厅未形成统一格式。该份司法建议对他们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清江浦法院一直注重积极拓展审判职能,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将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警示、宣传教育作用,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