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洪泽法院:集中执行震慑强 提前还款案了结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5-04 16:07:00
中国江苏网淮安讯(郑雪峰 于倩)近日,洪泽法院执结一起案件。被执行人被法院的集中执行强力震慑,主动找到法院,并提前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朱某多次从申请人龚某处购买鸡饲料,共计欠饲料款8万余元未支付。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多方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后承办法官查找到了被执行人养鸡场的位置,便立刻前往,不料养鸡场已被拆迁,拆迁款也已被朱某领走了,且朱某也要无音讯,案件陷入僵局。2016年农历年底,洪泽法院连续开展了三次夜间、凌晨集中执行活动,并对朱某实行连续上门抓人行动,虽然当时未抓到人,但法院的行动让朱某感到了害怕。
2017年1月27日(农历大年三十),朱某主动来到法院,承办人问其养殖场拆迁款的去向,朱某交代拆迁款还了银行的贷款,现在没有钱。但他主动提出分期履行,并写了保证书,承诺先行拿出10000元,余款于5月底全部还清,申请人也表示了同意。
2017年4月28日,朱某带着刚刚拿到手的货款再次来到法院找到承办人,要求提前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随后,承办人联系了申请人龚某,当场将案款交予给龚某,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