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淮安 > 关注淮安 > 正文

0

淮阴法院:事故后弃车离开 保险公司拒理赔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28 10:18:00

  中国江苏网4月28日淮安讯(左嫣茹)汽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近日,淮阴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案。

  原来,王某的汽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在发生一次交通事故前去理赔时却被拒绝赔偿车辆损失费54000元,王某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保险公司称原告王某在事故发生后擅自离开事故现场不符合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保险公司仅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主审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就免责条款以加黑字体书写,足以引起投保人的注意;且其提供的投保单可以说明保险公司就该免责条款向原告王某进行了明确的提示说明。原告王某称其是自行前往医院治疗,但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看出原告王某的伤情并不足以使其在交警部门对涉案事故进行处理之前就必须前往医院诊疗。综上,原告王某在事故发生后弃车离开现场无合理、正当的理由。依据案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的约定,被告保险公司无需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辆损失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保险款2000元,驳回了原告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标签:

责任编辑: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