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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中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工作获表彰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27 10:33:00

  中国江苏网4月27日淮安讯(田庚 赵大为)近日,淮安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交流会上,市中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王琳琳分别被淮安市综治委、淮安市预防办、淮安市关工委联合表彰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

  淮安中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自成立以来,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各项要求,一直将“不抛弃、不放弃每一个未成年人”作为宗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建好青少年犯罪的“司法维权站”、失足青少年的“关爱救护站”、在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站”、失足青少年的“管护帮教站”,逐步形成“内外结合,相互联动,全面预防”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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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