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淮安 > 关注淮安 > 正文

0

洪泽法院少年庭庭长陈书敬获评“洪泽好人”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21 15:22:00

  中国江苏网4月21日讯(管美琴)近日,淮安市洪泽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洪泽区第四届“洪泽好人”名单的通知》(洪文明委[2017]9号)》文件,其中洪泽法院少年庭庭长陈书敬被评为“洪泽好人”。

  陈书敬,女,1980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系,是洪泽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陈书敬同志热心从事青少年维权工作,定期深入学校开展巡回审判、模拟法庭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等;经常回访帮教青少年犯,关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她创设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司法联动机制受到市中院的充分肯定,并被市关工委发文推广,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逐年下降,成效明显。所在庭分别被团市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省高院、团省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她本人还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淮安市“法护家园”先进个人、淮安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淮安市“淮安最美人民法官”、江苏省“三八红旗手”等。

标签:

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