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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需谨慎,谨防开发商一房二卖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4 16:11:00

  中国江苏网4月14日淮安讯(张晓玉)现今,一些开发商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将其开发的商品房一房二卖,损害购房者权益,对此,购房者需谨慎对待,尽量选购需要进行行政备案的商品房。

  盱眙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李某为安置其父母亲,在2013年就购买小区楼下储藏室与被告某置业公司签订协议,并按约定支付了全部款项,协议签订后,被告以房屋为符合交付条件为由迟迟未将储藏室交付给原告李某。2016年12月,李某决定在现有条件下领取房屋使用,但发现该房屋已被案外人彭某装修并出租。原告李某为此找到被告讨要说法,但被告公司人员一直避而不见,李某只得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交付房屋。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向房屋实际占有人彭某了解,原来早在2010年,被告公司已将该房屋出卖给彭某,并于2016年8月将房屋交付给彭某使用。因该类储藏室有别于普通商品房,不受政府职能部门管控,被告遂又与原告签订协议。

  法院认为,涉案虽有别于商品房,不能办理权属登记,但亦是按规划审批建设,故被告公司与原告李某及案外人彭某签订的合同均合法有效,但现在彭某已合法占有并使用,原告李某此时再要求被告交付房屋已属履行不能,最终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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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