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法制宣传渔家曲
——“法护淮安蓝”系列报道之一
中国江苏网4月13日淮安讯(刘斐然 王淑臣)4月12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庭联合市中院环境资源保护庭来到淮安市洪泽区,在张福村向广大村民进行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制宣传。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一大队受邀一同参加宣传。
张福村紧邻洪泽湖畔,是一个典型的小渔村。在市中院环资庭王海龙庭长向渔民朋友作法制宣传动员后,闻讯前来的渔民们不再拘谨,纷纷围坐到咨询台前。“我们渔民要是觉得处罚不合理怎么办”“哪些行为是犯法的”“非法捕捞后果严重吗”……大家对如何保护渔民的权益、打击非法电鱼等问题提出疑问。法官们一边指导渔民如何维权,一边耐心向渔民们进行法制宣传。渔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在现场公布了举报电话。
阳光微暖,春风和煦,渔村道路旁的油菜花开得正是灿烂。法官与渔民们也越聊越深入,大家拉起了家长里短。有些渔民不识字,法官就现场把宣传资料念给他们听;有些渔民不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法官就举例子向他们解释清楚;有些渔民刚从湖上回来,来不及换下劳作的衣服就赶往现场。
法官们还认真倾听渔民目前的生活现状,了解惠民政策。渔民张大妈感慨:“现在对洪泽湖各种规定和限制太多,光靠打渔为生日子过得十分困难。”但是坐在她身边的罗大伯却认为:“洪泽湖是我们的母亲湖,生活在这里就必须遵守法律规定,要不然好好的洪泽湖就要毁在我们手里,不能做这种事情。”在生存和发展之间,渔民们的声音朴厚而真实。而这次宣传中,法官们热心的讲解、渔管人员对服务的承诺,让渔民们内心很多疑惑得以消除,大家在得到满意的答复后渐渐散去。
清江浦区法院环资庭蒋国莲庭长说:“我们深感保护洪泽湖责任的重大,而渔民的思想认识直接关系到洪泽湖的良性发展。在湖区,法治理念应该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所以,用法律的思维武装渔民的头脑,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活动来给大家敲警钟、划底线,很有必要,很有意义。”
据蒋庭长介绍,清江浦区法院负责审理全市环境保护类案件,树立了一个品牌目标——“法护淮安蓝”。区法院不但立足于行政监督、刑事制裁、民事维权的审判工作,还重视环境资源的前沿保护和法制宣传工作,做到预防与惩戒相结合,切实为淮安百姓打造“淮安蓝”。
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市中院王海龙庭长和清江浦区法院蒋国莲庭长在渔政大队的引领下巡视洪泽湖水域,了解洪泽湖水资源以及渔政管理的执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