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加强对药品的动态监测与预警管理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0 15:17:00
中国江苏网4月10日淮安讯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出台了《药品动态监测、预警、停用规定》。该院将所有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其中抗菌药物、辅助用药、中成药注射剂为本院重点动态监测对象。院监察室、药事科负责全药品的动态监测、预警、停用等管理工作。药事科每月一次根据药品使用数量(参考使用金额)对所有药物进行排名,排名前十的药品进行公示并上报监察室,视情况采取约谈、停用等措施。如排名前十名的药品中,“重点监控药品”排名前三名,第二月暂停使用一个月;“非重点监控药品” 连续两个月排名前三名,暂停使用一个月;单品使用数量月增长大于30%的药品以及“非重点监控药品”首月排名前三名,将对该药品的业务代表进行约谈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