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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淮阴区法院“四三三”青少年司法维权模式显成效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06 16:52:00

  中国江苏网4月6日淮安讯 “五年来,审结涉少案件6000余件,其中,涉少刑事案件由2013年的20件、33人降至2016年15件、20人……”近日,在淮阴区法院发布的青少年司法维权白皮书上,一组组数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该淮阴区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创新打造“四三三”青少年司法维权模式,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该院先后荣获省、市级“青少年维权岗”、“法护家园”先进集体等7项表彰。

  “绿色通道”四优先。对涉及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探望权等民事纠纷以及被告人、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少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用能缓则缓、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共为此类案件缓减免诉讼费46.1万元;加大执行救助工作力度,对涉少申请人生活困难,被执行人一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优先进行执行救助,共救助此类未成年人37人,救助金额58.5万元。

  “全程维权”三步骤。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到庭前、庭中、庭后“全程维权”。开庭审理前,启动调查程序,到学校、社区对被告人的品行、性格、犯罪原因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找准被告人犯罪的症结所在。审理过程中,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35人次,充分发挥法庭教育环节的作用,对被告人进行说服教育。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范围,88%以上的未成年被告人都被适用非监禁刑。庭审后,对被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犯,法官坚持每月一封信,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到未管所去看望他们,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交流,教育他们自觉接受改造。

  “调解优先”三注重。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如离婚、变更抚养关系、探望权等纠纷时,做到调解优先,以孩子为切入点,注重未成年人的心理感受,注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注重促成握手言和,努力降低父母离异给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和谐的氛围,涉少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6%。(费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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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