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出台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22 10:02:00
中国江苏网3月22日淮安讯(卢士勇)老人入住养老院可以享受哪些基础服务、需要履行什么义务?作为养老服务提供商,养老机构又需要达到什么条件和要求?近日,淮安市民政局对外公布《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范本”),对全市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的内容作出明确要求。
淮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过去,该市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有的只有口头约定,有的是签署了养老机构自行拟定的“霸王条款”,一旦老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其子女在维权时都面临很大困难。新出台的合同范本,内容涉及养老机构服务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合同范本提到,养老机构要保证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入住老人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另外,养老机构需定期为老人体检、建立个人档案。除向老人、老人监护人,或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入住老人的个人信息。
享有权利的同时,入住老人也要履行义务。老人入住养老机构之前,要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告知本人的健康状况、药品使用情况等信息。同时,老人的监护人也需要向养老机构提供老人的个人信息,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等,协助老人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并对隐瞒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淮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合同范本的推广和使用,有利于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