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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洪泽法院:社区居民闹矛盾 法官上门解纷争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21 17:35:00

  中国江苏网3月21日淮安讯(吴国祥 杜沐)近日,洪泽法院民一庭法官陶春刚开完庭就接到了高良涧镇惠民社区打来的电话,社区里有一家公婆和儿媳闹矛盾,急需化解。陶春法官是该社区审务工作站挂钩法官,社区居民遇到涉及法律的事情总喜欢找他,因此社区里遇到点大事小情,社区干部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陶法官。

  脱下法袍,陶春就赶往社区去了。社区的同志一见到陶春就拉住他:“陶法官,快跟我走,里面闹着呢,劝不住呀!”一进门,地上赫然躺着一个老妇人。见陶法官来了,周围人对老妇人说,“陶法官来了,快起来!”而老人却不肯起来,大喊道:“我不管他哪个来,就是皇帝来不解决问题我就不起来”。听了这话,陶春笑了,蹲下来对老人说:“老人家,你躺在地地方不就是希望有人出面帮你尽快地解决问题吗?!社区的同志要我来,就是要一起帮你解决问题的。既然有人出面了,你还有必要躴在冰冷的水泥地吗?”社区的同志也连拉带拽地扶她起来,老人也不再挣扎抗拒。见老人在椅子上坐下,陶春又说:“都控制下情绪,吵闹解决不了问题,有话好好讲。”原来,老人的儿子前不久因交通事故死亡了,留下了妻子、两个年幼的孩子和年老的父母。因为两个孩子抚养压力大,妻子便想外出打工挣钱,而年迈的父母以各种理由就是不让儿媳外出打工。陶春在和她们谈话中,渐渐摸透了两位老人的心思,嘴上说是抚养费问题不让儿媳妇外出打工,实际上是觉得一个女人独身在外打工不好,但这事又不好摆到桌面上说。陶春便因势利导地劝导两位老人,儿媳不打工挣钱,靠着那点赔偿款坐吃山空,对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和成长都不是长久之计。对于实际困难还是实际面对,考虑到两位老人带孩子也确实需要费用,陶春提出让儿媳妇每月汇点钱回来作为孩子的生活费。终于,在在陶春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两个孩子由老人照顾,儿媳每月给公婆600元作为子女的生活费,两个孩子的其他费用由儿媳负责,如果将来生活费不够了双方再协商增加。

  自洪泽法院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以来,像陶春这样的挂钩法官已有50多人,而类似陶法官这样到村居社区和群众家里进行源头化解纠纷的事几乎每天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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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